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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骨干管理办法
2018-03-09 21:16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地学研中心)的工作,尽快组建精干高效的研究队伍,积极开展各层次学前教育研究工作,提高学前教育研究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开放、流动、竞争、合作”的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治学态度严谨,身体健康,热爱并能投身于学前教育研究工作。

 

    (二)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学历。

 

    (三)在学前教育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成果。

 

    (四)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具有组建科研团队并有效带领团队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创新的可靠素质和能力。

 

三、聘期与待遇

 

    基地学研中心研究骨干聘期为3年;基地对获聘者颁发聘书,并在参与学术活动,承担研究课题,成果出版资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视为续聘。若因特殊情况,研究骨干本人书面提出辞聘,中心将无条件接受辞聘请求;对在聘任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研究骨干,中心保留解聘的权利。

 

四、招聘程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单位统一将纸质版《申请表》13份及电子版《申请表》交至基地学研中心办公室。基地学研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聘用。

 

五、职责要求

基地学研中心研究骨干作为中心的研究人员参与中心组织的有关研究项目的策划,研究课题的联合攻关或独立承担一定的研究任务,并按期完成。其研究成果正式发表时署名单位应注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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