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院)、部门:
2018年度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地项目(校级)(2015-2016年,2017年项目已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2.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完成,并署名我校“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4.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地项目”等字样(含立项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基地(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开题计划书各一份;
2.科研秘书收取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及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5-2016年立项项目需加附立项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各系(院)组织二级学术委员会在审核结题材料真实性后,对结题材料进行审议,每个项目至少有两位本研究专业相关的专家(非本课题成员且具备高级职称)在结题报告中签署意见,并签名;
4.科研秘书统一将审核后的结题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具体要求
1.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9月26日——9月28日 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装订范式: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开题计划书、成果复印件各一式1份,A4打印,依次装订。
3.各相关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五教21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后统一发至邮箱(380988771@QQ.com)。
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15723168698
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