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基地的资料档案由基地秘书负责。基地下属研究所的资料档案由研究所秘书具体负责,并配合基地秘书做好整个基地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基地档案资料管理,及时做好档案的搜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3.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
(1)科研人员档案,如聘任合同书,出国学术交流证明等;
(2)科研项目档案,如立项通知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等;
(3)科研成果档案,如研究成果正本,奖励证书等;
(4)学术会议档案,如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会议纪要等;
(5)科研经费档案,如各项经费拨入和支出账册等;
(6)工作报告档案,包括各类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决议文本,重点研究基地大事记等;
(7)其他档案。
4.做好各类资料档案的电子录入工作。
5.负责基地图书、报刊、杂志等资料的预订及管理。
6.负责基地图书管理制度的执行及图书借阅保管。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